关于对佛山市禅城区等5个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时间:2024-12-11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经研究,定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对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等5个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行省级督导评估。
如有异议,请于督导评估工作结束前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个人来电、来件应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020-37627076,电子邮箱:zhuangx@gdedu.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
1.佛山市禅城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材料
2.佛山市南海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材料
3.佛山市顺德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材料
4.佛山市高明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材料
5.佛山市三水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材料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608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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