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出台8条措施促进文旅消费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5-12 来源: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既是一次大战,也是一次大考,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今年五一小长假前,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乐享消费 湘当韵味”嗨够湘潭2022年消费节总体方案》。为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促进文旅消费高质量发展,依据此文件湘潭市文旅消费将具体实施8条措施。 一、发行文旅体消费卡。整合全市文化、旅游、体育等资源,依托各旅游景区景点、体育场馆、星级饭店、餐饮场所、电影院、剧场等文化旅游消费场所,采取“免费体验+超低折扣”的模式,发行湘潭文旅体消费卡。
二、开展“引客入潭”促销奖励。奖励旅行社从湘潭市外引流游客来湘潭市城区旅游过夜。支持旅游企业开通长株潭旅游城际直通车,开通长沙至湘潭城区、株洲至湘潭城区两条线路。
三、推动商文旅消费融合。契合重大体育赛事、演出活动开展观景、购物、逛市、游玩等消费活动,支持旅行社按照法律法规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规定举办的活动。
四、鼓励文旅体广企业自主举办及引进旅游节会活动。对文旅体广企业自主策划举办,规模达1000人以上,向外投放宣传湘潭旅游广告(宣传需要注明湘潭旅游口号)且无需市财政承担主体活动经费的旅游节会活动,按照人数规模予以奖励。
五、做好普惠性政策落地服务。严格执行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暂退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等政策,对符合条件旅行社的暂退比例提高到100%。加快推进以保险替代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梳理减税降费、融资续贷、降低成本等各项普惠性纾困扶持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面向文旅市场主体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并为企业对接有关部门、申请政策帮扶提供必要帮助。鼓励各级文旅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旅游行业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
六、开设湘潭市品牌创建奖励。设立品牌创建奖,奖励对象为新建并授牌为国家5A级、4A级、3A旅游景区;成功获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成功获评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成功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成功获评的国家级夜间文旅聚集区;新评定五星级、四星级饭店;新评定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成功获评国家标准的甲级、乙级、丙级民宿;新创建的省旅游购物示范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七、支持研学做大做强。鼓励研学机构积极扩展市场,对全年实现接待研学团队达5万人次、10万人次及以上的,分别予以奖励,此项人数不纳入“引客入潭”促销奖励。
八、支持网红旅游推广。鼓励产出高质量内容、创意化融合的文旅宣传“爆款”,鼓励优秀创新策划出新出彩出圈,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交平台、资讯平台、音频平台、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等渠道进行全方位创意营销,评定10个最佳旅游网红视频(根据点击率和内容综合评价),并予以奖励。
以上八条措施由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施行。各县市区(园区)要配套出台相应措施,促进全市文旅消费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hhlyt.hunan.gov.cn/whhlyt/news/sxxw/202205/t20220507_244665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