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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发布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22-07-01  来源: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作者:佚名 

  

      近期,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降水逐渐频繁,野生蘑菇进入快速生长期并即将大量上市。作为季节美食,人们也有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蘑菇的习惯,但由于对野生蘑菇认识不足、了解不多,每年的野生蘑菇上市期也是误采、误食野生蘑菇发生中毒的高发期。为提高市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避免误食野生蘑菇发生中毒事件,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安全消费提示。

  我国野生蘑菇广泛分布于森林草原、平原、路边等。蘑菇种类繁多,超过3.6万种。已知可食用的蘑菇有1000多种,但毒蘑菇也达48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致死的蘑菇有40多种。

  目前,还没有简易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科学方法,依据民间流传的“经验”,并不能保证避免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而发生中毒。所以,市民群众在户外郊游时,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绝不要轻易食用。

  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蘑菇中毒的表现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肾衰竭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肠中毒型最为普遍,肝脏损害型致死人数最多。一般误食毒蘑菇后,最短可以在10分钟、最长在6-12小时后发病。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并立即送医。

  在此,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也提醒生产经营者在加工、售卖野生蘑菇时,应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蘑菇,要确保在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没有混入有毒蘑菇。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lyfzt.xizang.gov.cn/xwzx_69/dsdt/202206/t20220628_305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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