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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07-05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省内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根据《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辽教发〔2021〕5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工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评估结果

  对标国家职业教育教学相关标准,科学制定星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在试评估基础上,出台《实施方案》,首批组织开展42种335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星级评估工作。经学校填报,数据采集,专业自评,定量、定性评价,按照综合评价得分排序,确定五星级专业30个、四星级专业117个、三星级专业179个、不授予星级专业9个(附件1)。

  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评估结果为五星级的专业可自愿申请参加卓越专业评估;四星级的专业需根据评估反馈报告,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三星级的专业将予以限制招生,并提交《专业建设整改方案》,我厅将持续跟踪整改成效;未获星级的专业建议撤销。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业建设

  各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在优化专业结构、推动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落地、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专业结构调整、招生计划编制、经费分配等方面,加强评估结果运用,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二)推动专业特色发展

  各有关院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多方资源,紧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明确专业定位,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广泛调动一线教师积极性,发挥其在专业建设中的主动性,推动专业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

  (三)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各有关院校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星级专业评估反馈报告,全面查摆问题,找准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形成整改方案。评估结果为三星级的专业请于本通知发布后30日内,登陆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信息填报系统(https://zypt.lnve.net/sdbgz/),提交《专业建设整改方案》(Word、Pdf加盖公章版)。我厅将持续跟踪专业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星级专业评估反馈报告可登陆专业信息填报系统下载。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中国东北高等教育评估中心

  联系人:宫文飞

  联系电话:0411-84708728

  系统平台技术支持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联系人:王嘉

  联系电话:0411-82379626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左宇希

  联系电话:024-86896319

  附件:1.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结果

  2.专业建设整改方案(模板)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jyt.ln.gov.cn/zwgk/zxtz/202205/t20220527_4567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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