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春市二道区等14个县(市、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时间:2024-06-30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省教育厅将于2024年7月对长春市二道区、绿园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磐石市、桦甸市、蛟河市、伊通县、辽源市西安区、通榆县、龙井市、安图县、乾安县、梅河口市等1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现向社会公告,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受理截止至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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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jyt.jl.gov.cn/zwgk/ggl/202406/t20240624_8925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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