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3年度验收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7-02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3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经学校初审、专家审核,现将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3年度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5天,自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验收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异议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异议证明材料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7626882,邮箱:licj@gdedu.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高教大厦1116室(邮编510080)。
附表: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3年度验收结果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7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448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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