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4-08-08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4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确定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28个集体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张旭等41名同志为“全国模范教师”推荐对象,王晓斌等52名同志为“全国优秀教师”推荐对象,张万里等4名同志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马健等6名同志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四川省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115370
电子邮箱:scjytjsc@126.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四川省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4/8/5/7672b23feed946a4a3a80e67417ca43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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