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聚游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功能的处罚
时间:2022-05-09 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当事人信息 | 当事人名称 | 天津聚游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当事人类别 | 法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06685819XD | ||
案由信息 | 案由 | 未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功能 | |
违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 | ||
罚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
决定信息 | 决定书文号 | (津)文综罚字〔2021〕F-000195号 | |
决定日期 | 2022年3月16日 | ||
决定类型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78 | ||
执法主体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
附件: |
原文链接:http://whly.tj.gov.cn/ZWGKYXXGK1640/ZFXXGK5456_1/FDZDGKNR5153/XZCFQZ2163/202203/t20220323_5838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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